|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激励广大中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全面发展,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市教育局开展了第五届“淄博市优秀中学生”等系列评选活动。我校于小舟、刘孟晓、胡海晗三位同学获得“淄博市优秀中学生”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同时,希望全校学生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拼搏精神,树立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